分析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及申报指南
2021-04-0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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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每年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的申报材料要求及受理截止时间。
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
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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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后期需要注意的事项: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的,应
提请省科技厅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发展改革委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取消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
软件研发及外包: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和软件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和测试平台
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和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和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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