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申报指南
2021-04-0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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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到2020年,累计入库培育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达18000家。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工作还需要继续展开,下面具体了解一下申报细则,申报服务电话:13339105710(微信同号)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申报范围:
1、鼓励小微企业入库培育。支持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省地联动进行培育,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推动其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企业标准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加强入库遴选。科技型小微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科委)提出入库申请。各设区市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入库意见并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拟入库企业进
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以备案,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3、强化动态管理。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培育期为三年,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予以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申报支持措施:
1、专项支持入库培育企业。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由省、市、县财政给予培育奖励。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入库培育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数作为重要因素之一,并赋予较大的权重,引导各地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
业的支持,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加快新产品研发。
2、加强对入库培育企业的创新支撑。入库培育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等主要面向企业的省级科技计划时,与按照国家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立项时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入库科技型小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
式的产学研合作,强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省高新技术产品等政策对入库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作用,着力引导入库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效提升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着力提升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
3、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各种形式的科技创业载体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试点,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实施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着
力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水平,加快培育面广量大的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企业。以支持人才创业为重点,发挥省双创人才、企业博士等人才计划的支撑作用,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办高科技企业。
4、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依托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现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重点服务园区内科技型小微企业。省市县园区联动,瞄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我省重点发
展的战略新兴产业,结合地方产业转型和区域产业优势,择优选择基地内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内的科技企业进行培育,为培育企业开展全流程、专业化服务。
5、强化对入库企业的融资扶持。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加快发展以“首投”为重点的创业投资、以“首贷”为重点的科技信贷、以“首保”为重点的科技保险,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更多支持入库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推进科技支行、科技保险支公司、科技
**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组织发展,推广科技之星、科贷通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支持入库企业发行私募债券、企业债、**票据等,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加大对入库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倾斜支持,鼓励更多入库企业上市融资,拓宽入库企业融资渠道。
6、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组织认定工作力度。按照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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