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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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如下,申报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咨询电话: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1.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定向择优重大创新项目(A类)、产业创新专题项目(B类)和高新区专题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其中定向择优重大创新项目(A类),根据指南要求,围绕重点方向有针对性地组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行申报,可不受名额限制。产业创新专题项目(B类)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高新区专题项目(C类),各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按照已规划的“一区一战略产业”进行组织申报,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国家高新区限报2个、省级高新区限报1个)。
2.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各区、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受理工作,符合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各区(园区)科技局要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认真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协调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审查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有严重社会信用及安全生产、环保等问题的不予推荐。高新园区推荐项目须由高新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公函确认企业属于其管理范畴。
4. 产业创新专题项目(B类)实行限额择优推荐,择优推荐名额,以近三年各区实际立项情况及其实施绩效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市重点工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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